静悄悄的,金辙还没有回来,壮壮去跟同学宿营了,沐难得悠闲,路过女儿房间的时候顺手打开看了看。中二期的小萝莉和所有孩子一样叛逆而富有活力,墙壁上画满了只有她自己能看懂的涂鸦,梳妆台上散落着她喜欢的水晶和钻石饰品。沐捡起一顶大波浪长假发,无聊地给它绑上一条浅蓝色缎带,又卡上一枚白色钻石发夹,举到眼前看了看,不禁“哈”地一声笑了。
上半年壮壮发中二病,不顾他的反对把留了五年的长发剪成了毛寸,结果一个礼拜就后悔了,又偷偷买了长假发回来,怕他发现了笑话,只敢出去玩的时候戴一下。
上次给女儿梳头发还是一年多前的事情了,沐欣赏着手里的假发,忽然间就明白了金辙为什么那么喜欢装扮养成游戏——亲手打扮出一个小公主,确实很有成就感不是么?
可惜,孩子总是长得太快,一眨眼就不需要父亲为她打扮了,沐有点怅然,又有点欣慰,耸耸肩,拆下缎带和发卡,将假发放回原处,又把女儿散落在地上的裙子和外套挂回衣橱。再过两天,这间屋子也该收拾打包了,但愿这么多东西新家里能放得下。
回到主卧,门里传来低沉的呼吸声,沐推开门,将趴在门垫上的秋田犬抱起来,轻轻放在屋角的狗窝里。三胖已经十四岁了,风烛残年,百病缠身,但只要他和金辙离开,它还是会从狗窝里爬出来,趴在门口等着他们回来,一开始是趴在院子门口,后来是趴在客厅门口,再后来实在爬不动了,只能趴在卧室门口。
也许很快它就连狗窝也爬不出来了吧,衰老和长大一样,都是无法阻止的事情。
“呜呜……”三胖醒来了,亲昵地蹭着沐的手掌,虽然它名义上属于壮壮,但只有沐才有耐心无微不至地照顾它,它最喜欢粘着的,也是这个最细心的主人。
“我们马上要去新家了,那儿的气候比这里要好,你的哮喘会慢慢恢复的。”沐安慰地抚摸着衰老的三胖,替它梳毛,清理眼睛和鼻子,拍拍它的脑袋,“乖,我要去收拾行李了,呆在这陪我。”
老犬温驯地点头。沐打开衣橱准备收拾他和金辙的衣服,属于他的半边衣柜几乎是全黑的,他喜欢黑色,安全,包容,能让他藏起来……现在有金辙,他再也不用藏了,但这么多年的习惯,他还是只穿黑色。
金辙的衣服都是特勤包办的,灰色、白色、深蓝色、咖啡色……每一件都庄重而优雅。但其实沐知道金辙是喜欢红色的,那是一个永远充满活力和斗志的男人,喜欢浓郁激烈的色彩,大红大蓝,张扬而温暖。
“总统”这头衔成全了他,造就了他,也束缚了他,让他不得不内敛,不得不含蓄。
就像他对他的感情一样。
沐的表情不由自主温和起来,甚至带着点窃喜与羞涩,十年了,结婚十年,每每想到金辙对他的爱与忠诚,他还是感觉心里一阵阵发热。
这不仅仅是异能者和向导的本能,更是普通人之间的倾慕与依恋。
也许该给他定做一些花里胡哨的衣服,在家里穿穿没关系的,再说都卸任了,也不用很注意舆论影响……沐的思绪发散起来,丢下收拾了一半的衣服,坐在窗前的摇椅里打开虚拟商店,漫无目的地挑选男装。
大红色的工字背心、宝蓝色的立领T恤、胸口绣着熊猫的白衬衫、印满浣熊和狐獴的领带……沐将一件人体骨架图案的连体保温服丢在购物车里,忍不住笑了起来,可惜这个没有搭配的头套,不然全部穿起来躺在深海休眠舱里才有趣呢,跟泡在福尔马林里的尸体一样哈哈哈哈哈……不如再买一件小号的吧,情侣装,一起装尸体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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